如果你是沒錯的一方,在那個怒火中燒的當下,你會不會停下來想,為什麼那個做錯事的人看起來一副事不關己的樣子,而自己卻在這邊氣得面紅耳赤,甚至事後還會困在負面的情緒裡面許久?
這樣的場面,最經典的應該就是發生在「伴侶出軌」的事件上了吧!通常都是被背叛的那位聲淚俱下,而背叛人的那位縱使真的心懷愧疚多半也是相對冷靜的那個。
衝突現場結束之後,被背叛的人會開始胡思亂想,例如「他說的理由是不是在騙我?」「是不是我不重要他才這樣對我?」「我這麼難過他說不定根本就無所謂?」甚至有可能開始自我否定,連「是不是我不值得被愛」這種想法都會出現。
這實在是很奇妙的心理狀態,明明做錯事情的不是自己,但我們卻很容易往「是我不夠好」的牛角尖鑽進去,為什麼,明知是別人犯的錯,卻要拿來懲罰自己,為此而受苦呢?
我認為這跟「相對剝奪感」有關,表面上看起來犯錯的人於理不容好像處於被裁決的弱勢端,事實上他們卻是關係的主動破壞者;也就是對被背叛的這方而言,他原本擁有的和諧關係是被「奪取」了,因而會產生嚴重的失落感(loss)。
反觀對方,除非兩頭空的狀況發生,否則如果被原諒,他可以保全原有的關係;如果不被原諒,他可以擁有一段新關係。相比之下,看似擁有主導權的被背叛方則不管做出什麼選擇都會有外在及內在的損失,這便是明明犯錯的不是我,但我卻比較痛苦的原因之一。
當然一定會有人說,「你以為做錯事的人都不痛苦嗎?他只是用若無其事來偽裝」。老實說我管你痛不痛苦,選擇是你自己做的、快樂你也享受到了,後果就請你好好承擔不要奢望別人的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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